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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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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29期2版 日前召开的贵州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会上传出消息,今年,贵州将全面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之前施行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相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仅将贷款期限从10年延长至14年,还将申请范围由公办高校学生扩大到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在内的所有全日制高校学生。 根据新出台的《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学生和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为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已被根据国家有关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含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特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方案》明确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名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周期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上10年确定。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本金分年度偿还,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今年,贵州省大学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还将收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有贷款意愿的学生可在填写好贷款申请表后,直接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县教育局提出借款申请。 (《贵阳日报》2009年6月28日 王新明 文)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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